□记者 吉德龙 王梦圆 陈琳
28年前,盐城男子卞长存结婚一周的妻子“失踪”;
2024年,卞长存重新结婚遇阻,婚姻状况显示“已婚”;
去公安机关报案,方知失踪“妻子”身份证号属于湖南一名男性;
去民政部门求助,被告知需要有司法确认才能撤销婚姻登记;
去法院打行政官司,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不予立案。
“已婚28年的单身汉”——这个有些令人费解的标签,是55岁的卞长存挥之不去的心病。为了恢复单身,他这两年没少“折腾”。
一周婚姻半生劫
一本红本成枷锁
“28年了,都不知道后面的路该怎么走?”1月4日,卞长存来到了约记者见面的冈中老街上,那个给他介绍“老婆”的婚介所早已不复存在,但28年前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依然让他的迷茫溢于言表。
1998年夏天,29岁的卞长存通过冈中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了自称“彭某阳”的女子。对方提供的信息很清楚,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应有尽有。考虑到自己身患残疾,对方也没有嫌弃自己,看上去也是“过日子”的人,卞长存动了心。相处时间不长,双方就决定去领结婚证。采访中,卞长存向记者出示他当年领结婚证前和“彭某阳”拍的合影。照片里,“彭某阳”笑得腼腆。
1月4日,记者和卞长存一起来到便仓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28年前,就是在这个窗口,卞长存和“彭某阳”领了结婚证。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卞长存,还积极联系盐都区档案局查找原始档案(1998年,便仓由盐都管辖),但是由于时间跨度太长,对于28年前的“新娘”身份存疑,工作人员坦言:“当年全国户籍没有联网,难以保证相关信息绝对真实。”
“我们是1998年7月11日在这里领的结婚证,一周之后,她带着我回到她湖南老家。在那里,她伙同另一个男子抢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钱,自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她。”卞长存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荒唐事后更荒唐
“妻子”竟是陌生男
2024年,另一段恋情到来。卞长存认识一位离异女子,双方有意走到一起。但是当他们走进亭湖区婚姻登记处的时候,才发现一道20多年前的枷锁,已将卞长存的幸福之路牢牢锁住。
“你已经领结婚证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查询相关信息后告诉卞长存,要想和现在的恋人结婚,前提条件就是要注销和“彭某阳”的婚姻登记。
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卞长存赶紧到便仓派出所求助,警方当即进行调查。当警方输入“彭某阳”提供的身份证号后,电脑里显示的信息让所有的人吃了一惊,该身份证号对应的是一名湖南的男子张某某。警方提供了“情况说明”:“身份证号码……真实身份是张某某”“彭某阳的身份证为虚假证件。”
1月9日,记者拨通张某某所在的湖南省永顺县某村的负责同志彭某电话。这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张某某早已结婚,而且孩子都已经20多岁了。
“20多年了,我的‘老婆’是个男的!”卞长存苦笑道。
撤销之路阻且长
恢复单身多迷茫
在很多人印象中,撤销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可以直接作为。但法律规定却并非如此,婚姻登记机关无权直接做出撤销的行为。
记者在婚姻登记处采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老卞的讲述,他和‘妻子’涉嫌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而民政部门撤销此类情形的婚姻登记是有前提的。”
对于此类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行为,2023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发布通知(苏检会〔2023〕8号),通知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行政案件或报案、举报、申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查清案件事实”。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我们向老卞讲明了情况,也将这个文件的复印件给了他,希望他能按照文件精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要求,我们只有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或者更正相关婚姻登记。”
2024年10月,卞长存将亭湖区民政局作为被告,以彭某阳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原盐都县便仓乡人民政府苏都便政字第164号结婚证。
2024年11月,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法院认为,“本案中,起诉人要求撤销结婚证,根据其提交的证据,该结婚证的发证日期为1998年7月11日,其第一次向我院提交起诉材料的日期为2024年10月,此时结婚登记行为已作出20余年,其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故本案不符合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建议起诉人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卞长存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
【结语】
民政部门说“要司法确认”,法院说“过了时效”……一道道无形的墙,横亘在卞长存恢复单身的努力之路上。
苏检会〔2023〕8号文件的出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是我省统筹司法与行政资源、破解此类治理难题的创新,为厘清部门职责、打通救济渠道提供了明确遵循。
不久前,卞长存到盐都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第一时间牵头与检察、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系。卞长存也在前些日子将相关材料送到了检察部门。
我们期待,通过各部门合力推进,这场持续28年的“单身困境”能早日破局。
卞长存“恢复单身”的故事,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