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洁
2024年6月,盐都的刘女士被网上“158元一口价”的搬家广告吸引,果断付款下单。当天下午,三名工作人员将物品运至新家楼下,却突然要求额外支付900元的人工费,称原价格仅为运输费。刘女士据理力争,对方却言语威胁,甚至扬手作打人状。她试图联系客服,发现已被删除好友。僵持一个多小时后,刘女士又气又怕,无奈付款,对方却径直离开了,没有将行李搬上楼。刘女士随后投诉并报警。
公安机关检索发现,涉事搬家公司已有6条报警记录。2022年11月,王某与人合伙成立该公司,招募赵某、高某等人,通过多平台发布“158元一口价”广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定价吸引客户,而“一口价”仅是幌子,事后加价才是盈利核心。
王某供述,控制货物后,他们以人工费、工时费为由加价,每人100元或每小时400元左右。消费者若不同意,便以拒不离开、言语威胁辱骂等方式纠缠,多数消费者因害怕报复被迫接受。最终每单实际费用是原“一口价”的2至9倍。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提请批捕王某、赵某等4人,其中涉及36起行为。
审查中,首要问题是案件定性。通过跨部门联席会,最终达成共识:王某等人提供了搬家服务,存在交易行为,以威胁手段迫使交易,属正常交易异化,应定强迫交易罪。
其次是证据标准。盐都区检察院认为单有被害人陈述不足以认定,遂对王某等3人批捕,因证据不足对李某不批捕,并围绕寻找现场证人、补充客观性证据等方面引导侦查。
今年2月8日,补充证据后,10名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最终,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盐都区检察院准确认定主从犯,对7人以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刘某、金某等3人不起诉,通过行刑衔接移送行政处罚。
“小案件”藏着“大民生”。检察机关既要以法律的刚性尺度惩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又要以司法的柔性温度守护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