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宇
黑水鸡广泛分布于沿海滩涂,对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本应受保护的三有动物,却被非法盗猎,最终流向餐桌。
2021年底,亭湖区检察院“检·鹤行”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提前介入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中国绿发会志愿者反映江苏沿海滩涂盗猎严重,公安机关立案后,查获涉案人员29人,收缴大量细网等盗猎工具。涉案人员李某某曾因野生动物犯罪受罚,在其养殖场内当场查获野生绿头鸭、斑嘴鸭等“三有”动物12096只,并发现大量野生鸟类被宰杀的痕迹,前期出售野鸟去向不明,湿地生态可能遭破坏。
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同步开展公益损害调查,通过多种方式夯实证据。经查明,2019至2021年间,李某某以养殖场为掩护,组织严某某等7人猎捕野生鸟类,将至少5万只黑水鸡等保护动物销往多省,形成“捕—买—售”的野生鸟类交易链条。
面对“猎捕一只仅10元,为何赔偿数百元”的疑问,检察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释疑:盗猎行为直接威胁当地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并由此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基于此,检察机关认为,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要求承担生态损害民事赔偿及惩罚性赔偿责任。2023至2024年,亭湖区检察院起诉要求销售链条上全部人员承担刑事暨民事生态损害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要求李某某、严某某额外承担10%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为修复受损环境,亭湖区检察院与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营造鸟类栖息地,获评江苏省首届“十佳湿地修复案例”。“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做法获江苏省第二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银牌。
鉴于本案生态环境损害难以原状修复,亭湖区检察院探索开创性路径,融入盐城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认购蓝碳补偿生态损害。经邀请专家研讨,组织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论证,选定兼具碳汇功能与鸟类栖息地修复价值的盐城滨海盐沼项目。2024年7月,在该院主导下,556吨碳汇成功签约、注销,作为全国首笔“司法+盐沼+蓝碳”交易,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报道转发。至此,沿海滩涂生态修复有了蓝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