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盐城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李立公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商中兵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戴为洋同志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葛春宽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周晓晴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
赵勃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为仲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职务;
徐瀚文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华林泰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晨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