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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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条建议被省人大采纳 2024年12月03日 盐阜大众报 07版 城建

本报讯 (谈庆林)近日,阜宁县人大常委会给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来感谢信,对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征集过程中,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六条意见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表示感谢。

2024年4月,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阜宁县人大代表联络点、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任务后,赴南京拜访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南京市林业站、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专题调研,征集了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等意见。历经半个月,共收集到25条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上报9条,其中6条建议被采纳,远超预期。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