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晓雨 王泽军 王诗洁)为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8月14日,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在羊寨镇孟滩村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宣传小组采取桌面咨询、标语宣传、传单发放等方式,围绕林业碳汇、湿地保护、食用林产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宣传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发挥了“林长+检察长”的协同效应,构建生态资源保护合力。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公益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林业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