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新洋街道龙桥村一组串场河河岸东侧土地是我村集体土地。在未经我村许可情况下,被私自堆放大量的灰土,露天堆放的灰土对周边环境及串场河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请物主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认领并自行将堆放的灰土清运出我村境内,逾期未认领和及时清运,我村将按照无主财物进行处理,委托他人全面实施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追究。
联系电话:0515-88511455
联系地址:亭湖区新洋街道兴城路128号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以法护航毕业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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