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安昌 魏丽娟)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价格争议纠纷。
上海某物资回收公司以158万元的价格成功竞标建湖某行政机关废旧钢材回收项目。双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后,经查验发现部分回收钢材属性与招标公告披露信息不一致。因该部分钢材所占比例较小,双方协商决定按实结算,随后,双方分别委托不同机构对钢材价格进行评估。因评估价格相差悬殊,为维护合法权益,上海某物资回收公司遂将建湖某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高效化解该起纠纷,建湖法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引入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共同参与调解。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结合行业市场价格情况给予了专业意见。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由被告建湖某行政机关给付原告上海某物资回收公司8.5万元的调解协议,建湖法院根据双方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