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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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出台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 2022年12月08日 盐阜大众报 06版 政风

本报讯 (姚长俊 王羽 姜枫)11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这是提炼固化我市推进民主立法实践经验,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到立法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一次有益探索。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进行系统深刻的阐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立法工作经历了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持续发展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立法关切,大力推进民主立法,努力做到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盐城人大实践,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

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不仅对我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的经验做法予以提炼固化,还对标对表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所深化、有所推进,实事求是、适度创新,以更加完善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推动立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规定。关于指导思想,《实施意见》规定,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于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坚持人大主导,发挥好人大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所立法规有特色、更务实、真管用。坚持法治原则,进一步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关于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践行“为了人民”,科学确定立法选题。践行“代表人民”,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践行“依靠人民”,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践行“惠及人民”,有效推动法规实施。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规定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协调配合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现实地落实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推动立法工作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制度自信,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推动“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