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张千千 李延霞)记者7月7日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引导机构布局,完善统一登记,加快平台建设,加大能力供给,深化改革开放,拓展跨境合作,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若干措施共8条,着力促进各类要素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畅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大型企业在临港新片区集中管理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风险和承保能力精准对接。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境内保险机构在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再保险合同、赔付等信息统一登记。支持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登记数据标准,做好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数据治理和安全保密管理,深化数据应用。支持境外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开展引荐工作。
围绕加大能力供给,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再保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引导保险行业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聚合承保能力。支持再保险机构助力保险业风险减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