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叶州)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举行。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主任陈志红应邀作关于贯彻落实地方组织法的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顾云岭主持,副主任、党组成员徐华明、刘光球、刘向阳,副市长高尚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王亚出席。
陈志红以“保证地方组织法的遵守执行 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题进行系统解读,既深刻阐释了地方组织法的性质地位,又明确指出法律实践中的深厚内涵和具体案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报告站位高远、内涵丰富、深入浅出,为大家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提供了指引。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确保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强化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坚持依法履职行权,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规则、议事程序,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盐城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