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万昊东 张涵予)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残劳务纠纷,切实保障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小丁系聋哑人,为王某、顾某提供劳务。其间,小丁在进行瓦房拆除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导致左跟骨等多处受伤。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等问题争执不下,未达成共识。无奈之下,小丁遂诉至阜宁法院。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小丁在起诉时经济困难,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面临诉讼成本较高、周期过长等问题。另外,小丁身体状况具有特殊性,庭审时难以准确沟通交流。为充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承办法官充分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立即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专门为小丁请来一名手语老师,从而全面了解小丁的伤情以及目前恢复情况,准确获取小丁内心诉求和真实意愿,使小丁本人能够充分参与到调解过程中。同时,为实质化解矛盾,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情和证据、分析利弊得失。经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被告王某、顾某共同赔偿原告小丁医疗费等损失7万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