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5年10月15日

法护乡村农业和谐“枫”尚

大丰法院刘庄人民法庭化解涉农纠纷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典型

□沈勇兵 朱军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九),其中,大丰法院刘庄人民法庭《创设“三四五”调解工作法 法护乡村农业和谐“枫”尚》经验做法成功入选。

刘庄法庭针对辖区农渔资源丰富、农业经济活跃的特点,强化与人民调解员协会、稻米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作,创设“三四五”调解工作法,切实提升涉农纠纷化解成效。

发挥“三项功能”

集聚法治力量化解涉农矛盾

发挥“引导”功能,营建暖心调解“阳光房”。涉农纠纷双方当事人大多熟识,对于矛盾不尖锐的案件,法庭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对话环境与协商平台,2024年法庭引导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17起。

发挥“评价”功能,树立矛盾调解“风向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联动辖区内党委政府将守信履约、和气生财等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合理主张权利。

发挥“平衡”功能,提供僵局纾解“好锦囊”。针对涉农涉渔纠纷当事人间的交易规范不足、证据缺失的普遍现象,综合分析还原案件事实,提供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42起纠纷经调解原告主动撤诉。

推动“四向融合”

协调联动源头减少涉农纠纷

推动阵地融合,打造助农解纷“桥头堡”。融入乡镇矛调总布局,在乡镇矛调中心设专门窗口、村委会设视频终端,轮值回应村民农产品交易、渔业养殖法律需求,2024年以来共接待涉农法律咨询600余次。

推动队伍融合,注入涉农服务“新活水”。法庭干警联合网格员、在校学生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交易旺季驻点值守,交易淡季实地走访,实现“法律顾问”村镇全覆盖,2024年前端消解与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涉农纠纷26起。

推动宣传融合,打造法治农业“新高地”。房前屋后调解,田间地头普法,依托辖区乡镇集市推出“法治赶大集”系列涉农普法活动,开展52场相关活动。

推动科技融合,用好网络便农“强引擎”。针对养殖户开庭不便、应诉意愿较低的情况,借助线上平台,让矛盾“网上消”、调解“云端聚”成为常态。

苦练“五种方法”

坚守助农之心促进高效解纷

换位思考调解,掌好矛盾滋生“航船舵”。勘查纠纷现场,直观了解土地权属、相邻关系、双方分歧,换位思考研判矛盾滋生原因,调整调解方案,促进被告当场履行。

向外借力调解,织密涉农调解“精细网”。邀请村支书、农技站站长等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人员参与调解,调判结合,化解有关土地租赁等3起涉众纠纷,集中化解50余人矛盾。

案例辅助调解,夯实释法说理“厚地基”。总结土地承包、水产买卖、粮食收购等涉农常见纠纷,在村委会设立“乡村法律库”,编制非诉解纷问答50个,涉农典型案例27个,为现场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前端指导调解,提供涉农服务“直通车”。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频发问题,向稻米业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等行业协会发送风险提示,提供土地租赁、农产品销售合同模板,2024年发送风险提示7份、合同模板5类15份,有效避免群体性、行业性风险集聚。

重点突破调解,牵住涉农纠纷“牛鼻子”。对案涉人多、牵扯面广的案件,抓住关键人物、主要矛盾,如处理虾塘权属纠纷时,先调解确定虾塘权属与租金补偿方案,后逐步化解大棚租赁等次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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