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5年07月25日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决议,紧扣市委“四个三”工作布局,聚焦政策效能提升、惠民福祉保障、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监督,积极发挥维护财经秩序的“卫士”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谋士”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科技人才发展力度,有序推进涉企资金“免申即享”,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市县联动筹集资金发放消费券,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好。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医疗卫生设施提档升级、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升、城乡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生态环保事业投入,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优化财政管理,稳步均衡组织财政收入,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利用水平,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组织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严谨。市本级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盐南高新区专项资金预算财政代编规模较大,市本级及两区部分预算调整比例较高。二是预算收入执行不够到位。住建、自规部门欠收污水处理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市本级及两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三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市财政局未及时拆分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到返还的投资基金本金未调入国库,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

(二)财政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转移支付指标未按规定比例或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位。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未出台管理办法,有的管理办法未明确执行期限。三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分配“小而散”,未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四是市本级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三)债券使用及财政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债券资金闲置在代建单位账户或当年未使用,个别国债资金未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二是个别政府投资子基金成立后尚未对外开展投资,个别政府投资子基金未按协议变更股权工商登记,盐南高新区个别产业投资子基金投资的项目存在损失风险。三是部分县区未及时上缴公交运营补贴、新水源地建设投资与原水水费补贴等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85个部门319家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对30家预算单位实施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部门预算透明度和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2家单位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个别单位大型修缮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4家单位决算报表部分科目数据与财务账套数据不一致。

(二)部分单位预算支出不够规范到位。7家单位2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3家单位提前列支下年度费用,16家单位未履行职工工会会费扣缴义务。

(三)部分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6家单位结余或结转2年以上不需使用资金未收回财政,3家单位未及时清算保证金等往来款项,7家单位将财政结余资金转入单位自有账户。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消费券发放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对2023年至2024年消费券发放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发放消费券在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消费券核销方案,如部分汽车消费券核销记录订单金额低于方案要求。二是部分消费券核销数据异常,14家商户活动期间日均营业额异常高于日常营业额,9家商户使用相同订单号核销多笔消费券。三是消费券资金结算不够规范,市商务局未明确活动结束后,因退货等原因退回发放平台的消费券资金的处理规则,导致资金结存在发放平台。

(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市审计局对全市2021年以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在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未参与农业产业园的日常管理,或未实质化运行。二是3个地区1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或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三是部分地区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未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未及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四是部分项目使用效益不高,个别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育苗中心项目建成后处于闲置状态,个别地区产业集群项目物联网管理平台无专人管理、无第三方运维。

(三)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市审计局对市区(不含大丰区)2022年至2024年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认真推进林业资源保护等工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地区营造林面积勾划上图不准确,部分营造林树木已被毁坏或死亡。二是相关地区未对12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情况组织验收。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未及时与相关县区进行结算。四是部分地区未及时拨付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地区因项目未实施或进度缓慢等原因导致部分林业发展专项资金滞留在自规部门或镇财政所。

(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市审计局对全市2021年至2023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坚定不移推动工业强市,实施产业链赋能行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工信局未严格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申报的34个企业未通过省工信厅形式审查。二是部分县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市审计局对2021年至2023年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在保障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区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市区维修资金系统未全面推广线上申请审核、过程跟踪、业主表决等功能,个别维修项目审批时间较长。二是欠收5个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给今后设施设备更新储备带来不利。三是5个住宅专项维修工程在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环节存在不规范行为。

(六)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较好完成养老保险体系重点改革任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本级未按规定将改革前试点单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个人职业年金账户。二是部分地区违规发放死亡人员等养老保险待遇。三是个别地区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别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实现应保尽保。

(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2022年至2024年,市审计局对高架三期、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等4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促进节约投资8.75亿元,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项目违规分包,个别项目总承包单位将不允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个别国企将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发包给其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又违规分包。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有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有的存在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审核等中介技术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现象,部分供电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导致结算下浮率低,增加了建设成本;少数项目因不同建设主体工作衔接不到位、绿化养护不到位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有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审计力度,依托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项目,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重点关注,主要发现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底数填报不够准确、资产出租管理不够严格、部分资产已形成不良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及时处置、资产低效闲置等问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土地批而未供、供后闲置等问题。审计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分类监管建议,促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能。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资金协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及时跟踪对接“两重”“两新”等重大部署,加强前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速推进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机制,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科学安排财政预算,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民生支出分级负担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加强收入征缴监管,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收入结构,完善部门间税费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清理沉淀资金,建立定期清理收回机制,深化资产清查专项行动成果,积极研究资产盘活利用方式方法。

(三)严格部门预算管控,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施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与动态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保障部门履职和事业发展目标实现。进一步推动“过紧日子”常态化,建立“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机制,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非亟需项目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真正花到刀刃上。

(四)强化财经法纪约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守牢财经纪律“高压线”,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使用,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保障国有资金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国企经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和经济安全。严肃审计整改责任,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闭环管理,强化重点问题系统治理,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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