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斌)“要不是你们尽心尽力,我们公司不可能这么快拿到执行款!”近日,某广告传媒公司负责人紧握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该广告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案,标的虽仅两万元,但执行过程却一波三折。执行立案后,盐城经开区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资金监管账户,但住建部门却因账户“专款专用”属性未予协助扣划。后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意见,对被执行人其他账户(报备类账户)进行足额冻结并成功扣划。然而被执行人随即提出异议,声称扣划款项为监管专款,不能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要求撤销扣划裁定,返还执行款。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辗转银行调取监管账户资金流水,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住建部门核查网签合同资金走向。经多方调查核实,监管账户实际资金已超额覆盖监管额度,但被执行人未将网签资金全额纳入监管,造成账户“不足额”假象,该行为已构成对民事诉讼秩序的妨碍。
鉴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撤回异议申请,该案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