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青
省人大代表、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合同部供应链经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一名企业职工,我尤其关注人民法院在服务企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也曾多次受邀走进滨海县人民法院参观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2024年,我在滨海法院旁听了一起强迫交易罪案件庭审:被告人吴某某为独揽相关工程项目,以各种手段阻碍中标企业进场施工,导致2家中标企业被迫弃标,造成项目公司及中标企业经济损失28万余元。这起案件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两长”同庭办案。滨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该案的审理,让我看到了法院是如何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法院这种做法,有效警示了其他经营主体要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有力维护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除了旁听庭审,我也经常见证滨海法院聚力开展“滨企法助”工作,在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推出一系列便企护企的务实举措,让我们企业更有信心搞经营、谋发展。在园区,我经常能看到滨海法院的院庭长深入各家企业,认真倾听企业意见,耐心纾解企业难题。滨海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工商联,成立了滨海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把“营商诉服中心”搬进园区,定期驻点答疑、连麦指导解纷,为我们带来了不少便利。这些“暖心”举措,让我们企业真正感受到滨海法院做好司法保障的“用心”和“暖心”。
我还参加过滨海法院开展的“亲商护企”专项执行行动。在执行工作中,我看到过法院以“雷霆执行”为胜诉企业成功追回债权,也看到过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以“活封、活扣、经营”的执行路径帮助困难企业重焕生机。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滨海法院能够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采取更多更灵活的举措,让企业更有信心,让市场更具有活力,让经济发展更加可期。
丁紫凌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