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盐城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在滨海县滨海港煤炭码头港池内发现涉嫌涉渔“三无”船舶12艘,因无法联系相关权利人(所有权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上述船舶已转移至指定地点停放。请船舶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船舶相关证书原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前来认领,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规定期限内未认领的,一律视为无主船舶,相关单位将按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予以处理。
对非法对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