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连续十二年获评“江苏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
着力加强党的领导
紧扣法治财政建设的“根本点”
盐城市财政局始终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法治财政工作的政治性。
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高规格推动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成立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工作,局党委书记担任小组组长,局22个处室、7家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全局争创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财政普法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督查落实、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顺利开展。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高标准定位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年度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从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从述德、述廉、述责、述法等方面带头开展年终述职。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2024年以来,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交流研讨6次,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法治财政建设效能整体提升。
细化督查评价指标 高要求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要求细化为五大类20项全面评价指标和3项重点评价指标,制定指标任务分解表,全方位明确局法制机构、处室(单位)的法治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使法治财政建设的每项要求成为各部门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规范。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局月度、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并作为处室、个人评优表彰依据,利用关键节点、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开展法治财政建设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把握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点”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连接良法和善治的桥梁。盐城市财政局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加强权力规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构并完善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财政体制机制。
建章立制 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权力事项调整情况,每年对财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对外公开权力事项43项、责任清单22条、公共服务事项3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责任,坚持用制度管钱管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固化“起草处室初审—第三方检测系统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复审—法制机构复核”的“四把关”审查流程,并嵌入局办公系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积极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制定财政行政处罚程序。出台《关于规范财政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与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办事程序意识,为依法合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创新机制 提升法治财政管理效能
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加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在财政监管中的运用,设立并深化“信易贴”“信易购”等核心应用场景,在全省率先出台财政资金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政策,不断拓宽第三方信用报告运用范围。2023年,盐城市财政局信用“监管+服务”项目被列为省法治财政示范项目;“信易贴”被国家发改委选为全省财政系统唯一创新案例。
狠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六项”财政执法领域整治重点,坚持“刀刃向内”,对全市财政系统执法进行“全面体检”,严格落实“半月一汇总”工作机制,对执法突出问题即排即查。
加强市县联动。建立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工作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县(市、区)财政局、市局机关涉法涉诉事务办理情况,促进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2024年以来,共通报全市涉法涉诉案件41件。
深化包容审慎执法。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三张清单”制度的指引下,当受理政府采购投诉、行政复议等行政争议纠纷时,运用教育说理、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对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设置一定“观察期”;对需要整改达标的企业,给予必要“过渡期”。2023年以来,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56件,涉及企业超100家,做到“化解一案、规范一事、引导一片”。
完善程序 降低涉法涉诉风险系数
规范政策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制发前拟定计划、制发中法律审核、制发后公开备案、每年初自查清理”等程序,从内容要素、文件格式到用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流程再造。及时规范修订专项资金,目前已基本实现“一项资金一个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获省财政厅表扬。
规范法律审核程序。规范、固化各类事务的法定权责和办理流程,涉法涉诉公文未经法制审核不得出台。审核中坚持“承办处室+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办联审,遇到特殊疑难案件,主动与市司法局、两级法院沟通对接,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指导。
强化重大决策管理。要求凡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决策执行;围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决策后评估等决策机制,细化流程,切实增强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力。
着力健全保障体系
抓好法治财政建设的“支撑点”
“徒法不足以自行”。盐城市财政局持续加强系统谋划,重点从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法治宣教等方面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以内控制约为抓手规范依法理财行为
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将行政运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业务管理四大类内控要求嵌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重要节点,兼顾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适时修订内控制度,对各项财政业务和内部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有效防控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建立由1个基本规范、4个专项制度、N个内部操作规程组成的“1+4+N”内控考评体系,并将考评体系与现有年度考核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强化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扎实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向融合、双轮驱动”,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体,2名法律顾问为辅助、4名公职律师为补充的专业法律队伍,有效协助财政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制定、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工作。
树立重视法治财政建设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律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落实财政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2021年以来,共举办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分析会等20余次,努力打造一支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以普法宣传为助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高标准编制《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将其作为财政普法纲领性文件,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做到“一活动一方案”“一活动一创新”。
持续放大“财政宣传月”品牌效应,强化省、市、区、街道四级纵向联动,司法、教育、宣传等部门横向协同,每年度制定宣传方案,开展法律政策“六进”活动;结合“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宣传受众超3万人次,获得企业、群众点赞好评。
推进融媒体普法宣传,开展全方位、便民化、互动式普法,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政策”专栏,每季度整理、编印财政法规政策,组织编印服务指南、宣传折页和宣传展板;围绕法治财政建设,连续9年向全市财政系统征集普法原创微视频、动漫作品;通过盐阜大众报、财政门户网站、“盐城财政”微信公众号、户外和办公楼内大屏、现场宣传等多渠道开展财税政策宣传,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