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超
9月11日,全市各地持续出现强降雨,给市民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12日,我市警方发布消息,对于因受强降雨影响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包括车辆违停、闯红灯、号牌丢失、货车驶入禁区等。天灾无情人有情,强降雨之下,一系列的“不予处罚”彰显执法温度,受到广大市民欢迎。
“不予处罚”的背后,是执法者对广大市民因强降雨造成困境的深切理解和共情。大雨中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属无奈。有的市民说,如果在积水区不闯红灯,只会堵得更厉害,还更危险。让广大市民感动的是,他们的困境、他们的声音,执法者看到了听到了,且设身处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作出一系列“不予处罚”的决定,展现了为民服务的诚意。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失,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在这次暴雨中出现相关违法行为被“不予处罚”的市民,会更加真切地加深对交通安全的认知。一堂“不予处罚”课,也是一次生动的交通安全执法教育课,让更多的市民理解并支持交通安全执法。
一座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不仅在日趋完善的硬件设施,也需要文明、包容、充满人情味的软实力。强降雨影响生活,已经给市民的出行添了堵,盐城警方主动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暖心之举让人感受到了一座城市的温情,对优化营商环境也有现实意义。
对特殊情况下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使执法更精准,解除了市民后顾之忧,更好维护了市民切身利益。对于因恶劣天气等造成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形成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主动识别判断,这样有助于危急时刻最快纾解困境,也能最大程度争取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