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袁瑾)“感谢法官尽心尽力调解,没交诉讼费、没开庭就帮我化解了矛盾!”近日,吴某来到射阳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对法庭干警公正高效调解矛盾表示感谢。
2017年,合德镇某村44户农户与吴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从2017年11月至2028年11月将土地流转给吴某种植。2023年,吴某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租金,但农户认为流转价低于当地现行价格,不让吴某继续种植,吴某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起诉状后,考虑到案涉人数较多且双方系邻居,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矛盾,便会同辖区诉源共治小组民警、村干部、调解员前往涉案土地所在地,实地勘察土地使用情况,仔细询问村民关于土地承包情况、签订合同内容等。
调解现场,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讲解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陈述合同约定相关事项,引导当事人认清各自的权利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农户们向吴某支付土地承包违约金5.5万元,并一致同意解除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