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理论周刊
2023年12月04日

多措并举 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吴晓晓

营商环境质量对企业经营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是我国建设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核心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以政府主导,市场、社会主体参建公益性的公共产品,强调政府主导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是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定位。因此,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深化简政放权和创新政务服务,只有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的互联互通,才能增强经济发展硬实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一系列举措,主要集中在减税降费和包容审慎监管两方面。当前,我市各地区营商环境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收效较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法治化要素供给呈现新亮点。我市相继推出《盐城市2023年“盐诚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盐城市政法系统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在此期间,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清单,形成项目化、组团式、互动式法律服务模式。同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商事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拓展13个省级以上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向园区企业公示19项服务清单。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靠前服务汽车、钢铁、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四大主导产业、23条产业链,落实“万所联万会”运行机制,持续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法治助企,纾困解难”走访和“法治体检”志愿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建成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为园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彰显新成效。“放管服”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把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转变的自身革命,可以有效减少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采用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多元化方式,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改革后,市级部门行政许可时限压缩度为93.8%、不见面事项占比达99.9%。全市域内不动产登记在线“一链办理”做法获国务院职转办简报推广,被中央党校评为“全国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案例”。市长热线12345采用的“一哨联办”工作机制,受省政务办充分肯定并向全省宣传推广。

市场监管执法展现新风貌。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地方指引,构建综合监管、精准监管、信用风险监管、智慧监管“四位一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为塑造有序且良好的市场生态提供制度保障。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均综合指数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第11位。积极落实“特事特办”“容缺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相关做法被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我市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肯定,并作为范例在全国药品监管系统会议上推广交流。

基础配套供给建设成效显著。市政府系统谋划“数字盐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等重点领域改革,构建“1+11+14+N”综合政策框架体系:出台1个行动方案,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11个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市营商便利度指标牵头部门编制14项对标方案;市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企业等N个配套政策,合力形成“1+11+14+N”政策体系。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市相继推行关于营商环境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收效较为明显,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监管机制不足、配套设施不全面、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需从市场要素、交流平台、监管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发力。

破除隐性壁垒,推动市场环境一体化。要推动许可事项清单合一、证照资质互认,实现市场准入标准统一,如通过聚焦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领域,集中打破市场准入不合理门槛。只有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才能实现“规划同图、计划同步、项目同库”,进而分工合作建成产业生态圈、便捷畅通交通圈、便利共享生活圈。更新市场竞争规则,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改变过去市场主体仅靠政府政策倾向。要素市场化改革旨在推动市场要素一体化,使要素能自由无限制地有序流通,提高资源配置效力,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和社会发展创造力。

拓宽企业意见渠道,实现多元主体依法共建营商环境。赋予企业营商环境塑造的建议权与话语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设。行业协会商会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主体,也是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涉企相关政策时,企业代表应积极参与,特别要有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代表参与,结合企业自身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社会组织治理实践方面多创新探索,为形成良法善治的新格局打好基础。针对基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和义务,让企业知道如何参与、怎样参与。另一方面,要明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责关系和职责范围,让企业知晓基层治理等相关规定。

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为执法人员提供裁量依据。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限制随意裁量,有效解决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积极推动“柔性执法”,推动包容免罚清单制度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激发投资活力。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乘数效应,可以带来数倍于投资的社会总需求,一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与否是其能否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为吸引外来投资提供夯实基础,也是该地区能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瞄准区域内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探索人才引育留用机制的创新突破,达到人才集聚“强磁场”效应。就教育投资和医疗发展两方面来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医疗水平可以吸引人才安家落户,更好地吸引人才就业,通过实施“放宽外资准入”“外籍人才永居”等政策,不断激发投资活力。

(作者为盐城师范学院讲师,中韩〈盐城〉产业园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博士。本文为2023年度市社科基金立项项目“中韩产业园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23skA18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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