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峰)近日,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赔偿款。
2019年9月,陈某甲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陈某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甲赔偿陈某乙各项损失26.6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甲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陈某甲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不予配合。
随后,执行干警耐心与被执行人陈某甲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将依法处置其名下房产。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陈某甲一次性履行赔偿款,该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