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丹)5月4日,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机关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周斌调研政法工作讲话要求,动员广大干警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压奋进,锚定更高目标,锻造更优作风,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法院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置于突出位置。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新的评价考核指标、企业和群众新的司法需求,都对法院转作风、优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全市法院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树立人人关乎作风形象,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全力抓好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高质量法治环境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要把握重点,持续发力,真正将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落在精准之处。各法院、各部门要紧盯“商业纠纷解决”指标,聚焦“诉”源治理,深化多元解纷;聚焦“案”源治理,促进案结事了;聚焦“执”源治理,强化审执配合,在实质解纷上求实效。要紧盯“办理破产”指标,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加强破产管理人监管,在量质双提升上求实效。要紧盯司法作风建设,充分释放司法速度,努力彰显司法温度,合理把握司法尺度,在优化企业体验上求实效。
要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切实为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坚持责任导向,各法院党组要定期研究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法院院长要当好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推动既定的工作举措真正落实到位。要坚持创新导向,积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叫得出、打得响的特色品牌。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督导与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紧密结合,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会上,部分基层法院、市中院业务部门作表态发言。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市中院党组递交优化营商环境全年目标承诺责任书。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