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3年03月19日

盐城市政法系统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护航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护航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打造企业敢干的法治人文环境

1.实施支持企业敢干“十百千”工程。实施“十项政法课题惠企、百名政法领导联企、千名政法干警进企”工程,组织政法课题问计、法治实事问需、涉案企业问难、干警作风问效“四问”系列活动(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技术创新成果保护。发挥盐城市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中心职能,设立45个知识产权司法联系点,加大新能源、大数据等创新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市法院负责)。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名册,7个工作日内反馈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线索初步核查结果(市公安局负责)。

3.服务企业对外经贸合作。推进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入驻该园区的高端法律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政策最高可享受30万元奖励(市司法局、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推行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对“走出去”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负责)。

4.包容审慎处理违法行为。公布涉企“轻罚免罚”清单。依照“免罚清单”,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给予企业整改机会。拓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轻罚免罚”事项(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力度,拓宽合规案件罪名适用范围,给予符合条件的涉罪企业从宽处理机会(市检察院负责)。

5.支持涉案企业健康发展。实行重大涉企案件全流程评估机制。从宽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采用“活查封”“活冻结”等措施,一般不冻结企业基本账户,为企业预留必要的资金账户。确需适用强制措施的企业涉罪关键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推行电子羁押措施(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政务环境

6.优化企业审批事项。涉企高频事项提供“跨区域通办”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全城通办。全面推行货车通行证电子化。申领身份证、居住证等30人以上的企业,可预约上门制证服务,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涉外人员工作类居留许可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公安局负责)。司法行政类涉企主要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司法局负责)。

7.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梳理《绿色低碳现代产业法治需求清单》,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法律服务产品。全市131家商会设立律师联络点,提供“法治体检”免费服务。在“盐企通”平台研发“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在线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负责)。

8.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全市11个非诉中心增设“枫桥盐商”窗口。完善涉韩、涉台等商事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推行企业法律事项“快速响应”机制,企业及员工法律诉求“第一时间联系、1个工作日反馈”(市司法局、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9.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立案、不得增加立案前置程序。标注“绿色通道”的涉企案件,在法定范围内推行“三快三减”机制(快立案、快办理、快结案,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优先纳入“绿色通道”(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纾困解难的执法司法环境

10.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困难企业依申请可缓交、减交诉讼费,最高可减交诉讼费30%(市法院负责)。困难企业依申请可缓交、减交或免交仲裁费,申请网络仲裁的企业案件,可减交仲裁费70%(盐城仲裁委负责)。达成庭外和解的涉企案件,诉讼费、仲裁受理费主动退还一半(市法院、盐城仲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立案前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的涉企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判决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胜诉费用的退还审核(市法院负责)。

11.快速兑现企业合法权益。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3个工作日内办理(市司法局负责)。推行预重整、公益强制清算机制,6个月内审结简单破产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债权人利益。严惩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每月开展涉企债权专项执行活动不少于2次,尽快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市法院负责)。

12.主动帮助企业修复失信。设立信用惩戒1至3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内履行完法定义务,不再实施信用惩戒。分类制定失信企业帮扶、退出、约束“三类清单”,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实行分步履约,促成涉企执行案件和解。根据企业市场活动需要,向履行完执行义务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市法院负责)。

13.依法处理企业信访诉求。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涉企案件检察监督,建立“件件回、月月清”机制,保持涉企信访案件评查率、答复率100%。开展“执法司法质效提升年”活动,评选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安全稳定的平安和谐环境

14.保障绿色园区有序建设。在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常盐工业园区、苏盐沿海合作园区增设巡回审判点,妥善化解与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相关的行政案件。深化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建设,设立7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分类打造湿地生态修复基地样本,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工艺改造。涉园区建设的案件当天立案、3个工作日内启动办理流程(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从严打击涉营商环境犯罪。深化涉企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优先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一般涉企案件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24小时。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维护企业生产平稳运行。设立园区警务室,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新能源轻微型厢式、封闭货车在市区全天候通行(市公安局负责)。妥善处理涉企劳动争议,灵活帮助企业稳岗留工,依法打击“职业碰瓷人”(市法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两法”衔接机制,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政法保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绿色发展的法治支撑环境

17.打造法治保障共同体。成立绿色低碳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协作机制。研究出台政法领域配套措施,完善建设“四个绿色盐城”的执法司法综合保障体系(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统筹重大涉稳风险防控。组建绿色低碳发展法律咨询专家库,研究碳排放、绿色金融等前瞻性法律问题。召开“绿色低碳发展法治圆桌会议”,共商各地法治需求,形成“一县一策”法治环境优化方案(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营商制度政策供给。推行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合法性快审机制。配合清理不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与绿色低碳现代产业相适应的营商制度体系(市司法局负责)。

20.开展数字法治评价监测。创建绿色低碳法治保障指标体系,启动指标评价和动态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机制,实行指数季报制度,评价监测指数纳入法治盐城督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负责,市政法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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