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卫华 赵岩)近日,某机械加工企业因受环境行政处罚有了失信记录,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急需办理信用修复。相关负责人通过电话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请求帮助。市生态环境局立刻组织核实相关信息,确认符合修复条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该企业,详细告知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并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提出修复意见,并逐项指导企业相关负责人在网上完成修复程序,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便民服务“零距离”。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前告知构建信用领域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坚持“谁处罚、谁告知、谁服务”,作出行政处罚等影响信用的行政决定时,同步向行政相对人书面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前告知书,对修复依据、修复时限、修复途径作详细告知,对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逐个宣传到位。引导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全市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共有5796家,主动作出环保信用承诺比例达59.34%,为全省最高。对环境违法行为已改正、具备修复条件的行政相对人,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服务,按照《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等制度逐个指导办理信用修复。今年以来,累计帮助指导98家企业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现环境信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惠企纾困稳经济一系列指示要求,按照《盐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要求,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同时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惠企纾困稳经济十二条举措》要求,加强诚信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多措并举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为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