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版
2022年12月23日

发挥监督力量 提升管理水平

——2022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回顾

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局长陶敬东一行来我市调研财政监督工作。 仇胜 摄

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在巩固财政“大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监督结果跟踪督查制度、开展财政监督业务调研、健全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仇胜 摄

2022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加大财经纪律、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拓展专项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在巩固财政“大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监督结果跟踪督查制度、开展财政监督业务调研、健全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规范财经纪律秩序为切入点

扩大财政监督覆盖面

增强检查计划约束性。紧扣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财政局《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原则,研究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年初,市财政局各业务处提出专项检查单位和项目,财监处结合重点工作,汇总安排全年检查计划,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局党委会讨论研究。除个别单位被巡视巡察外,39家一级主管部门和单位接受市财政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5个区接受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情况复查,对涉粮资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2个项目实施财政专项检查。

增强检查工作协调性。市财政局协调组织全局19个检查组、市县财政12个检查组,聘请特邀财政监督检查员54人次,中介机构人员16人,增强检查工作力量。明确检查纪律和程序,制定各项目检查工作方案,以专项式、横向联合式等方式,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相互贯通、有机协调的财政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增强检查内容全面性。贯彻落实财政“大监督”“全覆盖”理念,一方面重点检查市本级主管部门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情况;另一方面实施专项资金检查,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核查,既核查单位银行账户使用管理情况,又检查单位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以点带面、以查促改,确保高效完成检查任务。实施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对涉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以专项巡视巡察整改为突破点

强化涉粮资金监管

按照市财政局党委关于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精神,坚持从严从紧抓好涉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期完成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强化统筹组织,纳入年度检查重点。经市财政局党委会研究,将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列入全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市财政局联合各县(市、区)财政局,协调组织全市45名财政检查骨干,成立12个检查组,对35个主管部门、32家项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级粮食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稻谷补贴资金、市县储备粮油补贴资金及配套补贴、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4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确保中央和省、市粮食工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强化市县联动,深挖细查问题线索。采取以市县为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储备粮油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下达情况、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稻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承储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检查找出了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绩效管理体系不完善、项目实施不严谨等问题,部分地区粮食公司责任人受到了纪检部门问责处理。

强化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被查地区(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区、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发现问题,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做到即行即改、限期整改。健全涉粮资金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适时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进把握各地整改进度,定期汇总整理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涉粮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做实做好。此外,下发《关于反馈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结果情况的通知》,通报全市专项检查基本情况,对检查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扬。

强化部门协作,督查整改落实成效。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财政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下发《关于对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财政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听取单位汇报,查看整改台账,实地考察项目现场,关注被督查地区(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佐证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经督查发现,检查提出的问题,各地、各单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拓宽专项监督深度为着力点

落实专项资金跟踪

不断拓展财政专项监督的深度,扩大专项检查的领域和范围,关注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对生态保护、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财政资金开展检查。

实施市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检查。以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申报与使用等方面为切入点,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下发处理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推进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核查。重点核查涉企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使用与绩效管理情况,实地走访工信、发改等部门,抽取全市23家企业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核查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专项核查。组织检查力量,成立2个专项核查组,抽取市教育、交通、水利、住建系统15家单位银行账户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国资委联合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问题专项督查,抽调局机关和特邀财政监督检查员5人,分别担任检查组长和各组联络员,推动专项督查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书面报告和问题清单向市纪委党风室汇报,得到了市纪委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以常态化监督机制为关键点

加强省市县联动检查

在省财政厅的统一布置和指导下,市财政局积极发挥省市县联动监督检查优势,先后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复查等多项检查项目,取得了上下联动、依法公开、纵深推进的检查效果。

提升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质量。制定地方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处室职责分工,组织相关处室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处室沟通,多次请示省厅指导市本级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完成自查。

推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转发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258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近3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按时向省厅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报告。

完成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复查工作。协调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围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7个领域,对盐都、亭湖、大丰、经济开发区和盐南高新区进行复查,推动非税收入缴库,完成存量银行账户清理。

开展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执业质量及职业道德行为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检查提质增效。

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落脚点

开展政策法规调研

加强涉粮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调研。为做好省市委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掌握涉粮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领域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专题调研,完成《财政监督视角下涉粮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浅析》调查课题。通过收集数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县(市、区)涉粮资金使用情况和监管现状,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分析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使用管理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优化路径,为财政部门加强对涉粮资金监督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推进全市财政监督工作情况调研。市财政局配合省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情况调研,统计全市财政监督专职人员数据,摸清基层财政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总结近两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在制度完善、梯队建设、效能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并针对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覆盖面不足、梯队建设断层、职责范围不清、信息化建设有待完善等困难和问题,提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建议。

以完善财政内控体系为支撑点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成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定内控制度修订工作方案,从调整内控基本框架、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推进内控信息化、强化内控监督考评、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五个方面进行修订完善;调整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梳理评估风险点,明确风险控制标准和措施;完成《盐城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修订工作,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内部运行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督促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并结合现阶段财政改革和管理特点,探索内部审计监督的新方法。

2023年,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督效能,着力推进四项机制建设,确保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夯实重点监督机制建设。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强化财政政策跟踪问效监督,重点围绕财政“三保”任务,特别是民生保障、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国有资产管理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情况,确保各项资金规范使用、高效投入,构建财政监督力度提升和财税政策调研深入有机融合的工作体系,完善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

注重成果利用机制建设。完善财政监督成果运用机制,逐步建立多部门监督成果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成果运用,做好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挖掘制度机制等深层次原因,提炼总结监督成果,为优化完善各项财政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结果挂钩制度建设,实现监督成果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真正挂钩,促进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激励制约机制。

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发挥市级机关内控建设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加强“1+4+N”内部控制框架格局搭建,突出节点控制,体现制衡理念,防范各类风险,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构建财政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将内控制度执行和内部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逐步建立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加强监督信息化机制建设。统筹推进一体化财政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将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广泛运用于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质效。创新监督技术手段,完善财会监督信息共享体系,借鉴学习先进地区做法,搭建财政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将监督计划、检查程序、结果处理、档案卷宗等纳入系统管理,探索高效的监督方式,实现共建共享共治,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肖 蓉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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