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越 智通强 蔡荣
公然撕毁法院公告
妨碍执行被拘
司法权威不容藐视。法院张贴执行公告,却被案外人公然撕毁,其必将自食苦果。因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蒋某某司法拘留15日。
【简要案情】蒋某某是一起金融纠纷案件被执行公司的职员,被执行人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丰法院依法裁定查封、拍卖其名下的不动产及动产,并责令相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限期自行腾空、迁出。执行干警在酒店门口张贴执行公告两日后,大丰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执行公告已被他人恶意撕毁,经法院调查系蒋某某所为。
蒋某某的行为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大丰法院遂依据上述规定决定对蒋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点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蒋某某的行为已然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司法秩序,触犯了法律,其最终为自己的无知和蛮横付出了代价。藐视法律、妨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扰执行的,将被依法追责。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当坚决维护法院的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诚信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强力震慑
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实践中,被执行人通过虚构买卖、租赁关系规避执行的情况较为常见,这是法院重点打击的失信行为之一。
【简要案情】周某是大丰某小区业主,与大丰某装潢经营部达成协议,约定将其房屋交由该装潢经营部装修,装潢费用合计15万元。装修完成后,周某迟迟不支付装修款,该装潢经营部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大丰法院。经双方协商,大丰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周某分期给付装潢款项。但周某出尔反尔,拒不付款,该装潢经营部遂向大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往周某住所进行调查,并依法搜查,周某迫于执行威慑履行了3万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周某再次失信。
案件恢复执行后,大丰法院调查得知,周某的房屋是周某名下唯一住房,且居住人员较多,综合考虑,大丰法院遂决定先对周某在该小区的地下车位进行评估拍卖。然而,为规避执行,周某与某中介恶意串通,虚构车位转让合同,并由某中介向大丰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依法停止对周某车位的执行。大丰法院执行干警识破周某的诡计,立即前往物业公司调查车位备案登记信息,再查询周某银行账户信息,最终确认周某存在虚构车位转让合同的行为。面对证据,周某与某中介百口莫辩,只能承认规避执行的事实,当即撤回执行异议申请。经法院教育训诫,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出具悔过书,案件最终顺利执行完毕。
【点评】俗话说“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当始终恪守的原则,维护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积极履行确定的各项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则是践行诚实守信原则的一个重要表现。本案中,周某为规避执行,与中介串通虚构财产转让合同,但被法院识破,最终也没能逃避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官提示,莫耍小聪明、法律不可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