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
2022年08月25日

政策提醒函

全市相关市场主体: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共同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防范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泛滥等问题,现将相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

1.减少包装层数。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

2.压缩包装空隙。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

3.降低包装成本。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

4.限制包材类型。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月饼。

5.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月饼、蟹卡蟹券等相关商品包装、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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