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2022年08月05日

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上半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方面拓展,着力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箱”、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的作用,为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强化收入组织、加快预算执行等措施,基本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编制不够准确。其中:部分国有企业上缴的股权转让收入和利润年初预算未编制也未调整;国资预算安排的个别单位改制支出实际未支出,上缴划转国有企业股份分红未编制支出预算。

2.部分专项资金预算调整不够规范。一是市本级农业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调增后实际执行率不高。二是区级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等6个专项资金支出执行进度较慢,未调整预算。

3.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与人大批准的数据有偏差,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决算数、区级一般公共支出调整预算数、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比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少。

4.部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一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仅编制了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种类和实物量。二是部分单位部门财务报告中个别数据与会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不一致。

(二)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

2.部分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和罚没收入收缴不到位。

3.部分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部分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未更新设置绩效目标。二是部分绩效自评价质量不高,市区公共自行车等项目自评价评分不准确;一些项目自评价定性指标占比较高,定量指标设置不足。三是部分重点项目及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但没有编制绩效目标。

4.部分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安排和核算不够规范。一是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了注册资本金,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资本性支出,当年支出全部为费用性支出,支出结构不合理。二是部分国企注册资本金被记入资本公积,未体现政府股权。

(三)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机关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政策落实不够规范。一是定点公务租车制度尚未建立到位,各单位租车费用结算标准不统一,部分区分市内市外加收服务费,或区分车型加收燃油费。二是部分单位租用社会车辆管理不到位,租用社会车辆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落实一事一租要求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2.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采购项目评审时,在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人数不足。二是个别项目评审小组评分不客观,相同的投标方案内容得分差距较大。三是个别项目采购合同预付比例大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超进度支付采购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对市本级12个部门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相关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调整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9个单位7项省级专项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部分单位预算调整不够规范,个别单位预算调增水产研究院课题经费400万元实际没有支出。三是个别单位2021年编制收支预算75.67万元,但未编制决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执行率为63.96%,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50%。二是个别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电脑设备等支出超预算。三是个别单位支出报销不规范,未配备专职会计主管人员,支出报销缺少会计稽核环节。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个别单位出租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设备支出1124.15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软件系统支出1331.21万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盐城市本级和东台市、阜宁县、响水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通过完善救助服务机制,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生活楼尚未通过消防验收等问题,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我市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不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但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实施方案落实及任务完成不够到位,部分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11家卫生院未按照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量给予补助。三是项目绩效考核及结果利用不规范。个别乡镇卫生院2019年和2020年未制定绩效考核方案,部分卫健部门2020年未进行考核或未将考核结果公开。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逐步优化卫生人员结构,规范使用补助资金,推动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三)产业绿色转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部门组织对2020年至2021年市级产业绿色转型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提升,基本形成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专项资金设立和管理不够规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建立统一的项目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前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专项资金申报评审不够严谨,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奖补的5户企业申报证明材料不够完善。三是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根据实际情况分领域、分层次设定。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政策对产业绿色转型的引导作用。相关主管部门正在组织整改。

(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2019年至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积极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生态环保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地区断面水质、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不达标。二是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向17个未入库项目安排资金,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使用。三是部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全市16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进行监测,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项目仪器设备未投入使用。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投入运行。相关部门正在组织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动态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度。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保障作用。加强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草案编制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完整。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督促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率,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提高绩效意识,强化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衔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正确把握促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经营管理,优化国资支出结构。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四)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健全重点专项资金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重点政策措施的导向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优化两区预算管理,健全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扎实推动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对两区预算编制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的统筹,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协同联动,落实好整改认定、督促检查及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合力和效果。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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