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银川 记者 陶秋凤 实习生 戴南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护问题,一直是困扰失能人员家庭的严重问题。让失能人员家庭可居家接受专业人员上门照护,通过基金支付减轻家庭负担,这就是照护保险制度根本宗旨。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市人大、政协全程调研指导下,多单位的通力协作下,照护保险于7月1日在我市正式全面推行,书写高质量发展民生新答卷。当天,我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了盐城市区照护保险启动仪式以及新闻发布会。
照护为民暖人心
“这个政策可真好,可以减轻我家不少困难。”7月1日,在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45岁的市民张成前来为自己的父母咨询照护保险事宜。“我的父亲78岁了,因患脑溢血,一直瘫痪在床。父亲身材高大,母亲一人搬不动,请过护工但都不理想。我每天中午都要从单位赶回家,和母亲一起帮他洗换、喂饭,来回至少一个多小时,遇到单位有事,就会特别心急。参加这个保险,从父亲医保卡上扣款,我可以请专业的照护团队上门照顾老父亲,翻身拍背、擦洗喂饭,终于能喘口气,太好了。”
同样前来咨询的有68岁的老人程爷爷,“我的弟弟因为一场意外,变成了残疾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他没有儿女,以前都和老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老母亲不在了,于是我们将他送到了一家养老院。但是那里的费用还挺高,每月需要5000多元,都是我和妹妹凑的。现在我们年纪都大了,政府推行的这个政策每月可给弟弟补助1800元,则会大大减轻我们家庭的负担。”
照护保险正式实施
照护保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制度。这是一项“惠民工程”,个人缴纳部分每年不超过30元。该保险将首先覆盖主城区两百多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增强医保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照护保险服务方式分为三类,一类是失能人员入住机构接受照护服务;另一类是失能人员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上门提供照护服务;还有一类是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
待遇保障明确标准。居家照护服务40元/天标准、入住定点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60元/天标准、入住定点机构医疗床位接受照护服务80元/天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按20元/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由照护机构提供不低于1.5小时的规范服务,每月上门次数不少于12次。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因病情恶化等原因,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为失能人员撑起一片天
失能者让很多家庭“失衡”。如何精准施策为失能家庭撑起一片天?
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是我市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我市今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去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的相关准备工作,先后赴多个省内试点城市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照护保险制度实施计划。”市医保局副局长马新玉介绍,制度实施有助于缓解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助推我市康养产业发展,破解“老有所护”的社会难题,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我市配套政策文件已经出台,制订了规范化制度框架和运行体系;遴选了人保、紫金、太平洋等6家商保公司具体承办市区3个标段,采用共保体合作的经办模式,实施主次共保。同时,完成3家照护保险服务中心筹建挂牌;遴选了7家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117家照护服务机构;开发全市统一的照护保险信息系统,涵盖失能评定、护理服务、经办管理、监督稽核等4大功能模块,37项子功能模块,实现与“我的盐城”APP线上有机融合,方便参保群众线上办理业务。在启动仪式上,市医保局局长潘亚军表示,切实为失能人员提供全方位照护服务,医保部门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地区和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以更加务实作风和更加扎实举措,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担,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有力、医保部门主动担当、相关部门联动推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热点问答
在7月1日的“盐城市照护保险制度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惠恒松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成萍分别就市民热议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1.市照护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和保障对象是哪些?
答:覆盖范围: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保障对象: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照护,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市区参保人员。
2.照护保险的筹资标准如何规定?
答:通过个人缴纳、政府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三方按3比4比3的比例按年度筹资,筹资标准暂定为100元/人·年。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1至6级残疾军人、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3.失能人员待遇如何申请?享受待遇的方式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申请失能评估的,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社区工作人员等代理人,提供病史资料等相关材料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在“我的盐城”APP线上申请。经失能等级评估符合照护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失能人员,自相关手续办结后次日起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机构照护或居家照护。选择居家照护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照护或参保患者的家人、亲属等提供的居家亲情照护。照护服务方式也非一成不变,经个人申请后可以进行变更,自变更的次日起按照新的服务方式对应的支付标准和方式支付待遇。
4.照护保险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能人员在市内接受照护服务期间,发生的属于照护保险照护服务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支付:入住定点照护机构的医疗床位80元/天、入住定点照护机构的照护床位60元/天、居家接受上门照护服务40元/天、亲情照护服务2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