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2022年06月24日

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盐城智慧

——盐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系列报道之三

□张华林 记者 祁宗华

到东台条子泥景区观鸟、到黄海森林公园“森”呼吸,与麋鹿、丹顶鹤、勺嘴鹬湿地“吉祥三宝”零距离接触,盐城的好生态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拥有长三角中心区唯一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盐城风光无限!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持续走好“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不断从“治标”迈向“治本”,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守住绿水青山之“根”,打开金山银山之“门”,我市在探寻世遗保护与经济发展“最优解”的道路上孜孜以求。

《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继出台,建立健全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44个部门和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先后印发《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2)》《盐城市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与发展规划》《盐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盐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文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盐城得到全面落实。

我市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垂直管理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三项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构建“局队合一”“市管区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理顺省级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监测监控中心、县(市、区)监测站协调统一和差异化分工机制,坚持执法、监测重心下移,延长监管触角,锻造生态环境铁军队伍。

加快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生态文明体系。建立科学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加大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引导考核重心转移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经济增长效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重点工作上。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刚性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问责,对属地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始终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全力抓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我市以市域为单位成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苏北、沿海地区首个、全省第四个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现“三个最优”:全市PM_2.5累积浓度2021年达28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7.4%,为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去年空气质量连续10个月进入全国前20名,全省唯一。51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4.1%,其中入海河流水质优Ⅲ比例达90.5%,为沿海三市最优。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年、2022年,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连续两年给盐城市委、市政府发来贺信,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突出贡献,“盐城蓝”品牌被持续擦亮,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我市围绕PM_2.5和臭氧“双控双减”,持续推进“治臭氧、降扬尘、保优良、争优秀”行动,精准实施突出问题排查、企业集群整治、清洁原料替代、有机储罐治理、重点行业提升、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等“治气”十大工程,累计完成VOCs治理等980多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搬迁改造提标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行高排放车辆市区限行,一系列大气综合治理的“组合拳”,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高颜值”。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国省考断面全优目标,建立“河长”“断面长”“警长”三长并行的河湖管护责任机制,在通榆河、蟒蛇河、射阳河等主要供水河道开展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组织全区域、全流域、全要素的溯源排查,形成“一断面、一方案、一张图”,逐项推进落实,今年以来,全市51个省考以上断面48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4.1%,达到省定年度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湾(滩)长制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组织清理沿岸海漂垃圾,有针对性开展近岸海域水质攻坚,多措并举推动水质稳定达标。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对“两公一住”高风险在产企业以及转用地块及遗留地块风险管控,从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双100%”。高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各项治理工作。加快构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已有292家10吨以上产废单位完成视频联网、700余家危废产生单位纳入盐城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系统管理。

一组组数据、一抹抹绿色、一项项殊荣,见证着奋斗足迹和实干汗水。

生态环境治理从“治标”迈向“治本”

环境问题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2022年,我市继续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做好“深入”文章,进一步推动“美丽盐城”建设,让生态环境治理从“治标”迈向“治本”。

完善共治机制。我市与淮安、泰州、扬州、南通、连云港共同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和跨界水环境区域补偿协议》,推进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下发《盐城市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在东台设立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建立健全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生态补偿、环保信用评价、企业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调优产业结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沿海化工园区整治,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取消阜宁高新技术园区化工产业定位。2019年以来,累计关闭退出202家低端落后化工生产企业,列入淘汰范围的77家轮窑企业全部完成关停退出。

加强基础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市静脉产业园、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项目建成投运,提升污染集中治理能力。加快推进“一中心两区域多站点”监测监控网络建设,成功组建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和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推动58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按期完成省级联网监控、省级工业园区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强化生态创建。我市2021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湖、盐都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盐都创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市乡镇实现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全覆盖,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覆盖率达80%。

盐城始终坚持以碳中和、碳达峰为统领,在“双碳”目标下寻求新赛道,做大生态“绿色财富”,走出坚实笃信的生态文明建设“盐城路径”。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完善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盐城智慧,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选举产生我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 映日荷花别样红